UL标记说明
注意:在2008年1月之前,对于同时为UL和C-UL列名或认可的产品,可以同时加贴UL和C-UL标记,但到2008年,则必须使用上表中第三列的标记。
技术服务热线:15999872517
总机:0769-83283189 联系人:吴小姐 手机: 15999872517 E-mail: sales@cnas-lab.com,amywu968@126.com